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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电话:0632-6679588。

(二)规划管理部。负责拟定台儿庄古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负责台儿庄古城行政综合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权行使工作,修订部门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应诉、立法调研、法治宣传;制定执行台儿庄古城的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台儿庄古城水系道路、古树名木、绿化亮化和店铺装修的监管;负责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台儿庄古城的规划管理工作。

电话:0632-6679026。

(三)文化产业部。指导、促进台儿庄古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建立,生产经营机制的创新和新型文化业态的培育。负责古城景区内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策划、协调和管理,宣传推介文化产业品牌,指导做好国内外文化市场开发,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推动古城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策划和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指导台儿庄古城文化交流工作;负责文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经营秩序。

电话:0632-6679026。

(四)交流合作部。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管理研究机构的沟通、联络,组织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的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协同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台儿庄区组织海峡两岸人员、文化、经贸等交流活动。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承担。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部、文化产业部、规划管理部、交流合作部。

电话:0632-6679026。

下设事业机构:

枣庄台儿庄古城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枣庄台儿庄古城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台儿庄古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政字〔2015〕136号)的规定,以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名义在台儿庄古城内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承担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协调实施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工作

电话:0632-6679078。

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文化交流中心(挂台儿庄古城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台儿庄古城历史人文资源和抗战文化、运河文化、鲁南文化等传统文化的搜集、整理和运用;承担与国内外相关管理研究机构的沟通、联络,及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的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参与有关台儿庄古城文化展示的有关设计规划和管理。

电话:0632-6679026。

本部门机构设置信息将适时更新,本次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