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机关党建

【每日一悟】工作金点子——创新旅游纠纷联合调解机制 护航台儿庄古城文旅持续发展

作者:王超 来自: 时间:2025-03-03 16:00

近年来,台儿庄古城管委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成立台儿庄古城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旅游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依法推进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构建“1+3+N”组织架构(1个核心枢纽、3个专业工作室、N个基层调解点)、“3+3+3”调处机制(多渠道受理、分级分类处置、三项保障制度)及“宣传+调解+执法”三位一体预防体系,探索了打造舒心和谐旅游环境、激发地方文旅业态经济增长的有效实践路径,绘就了台儿庄古城旅游纠纷人民调解新“枫”景。

(一)搭建“1+3+N”联合调解组织架构。一是搭建1个纠纷调解核心枢纽。设立台儿庄古城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整个调解体系的核心枢纽,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资源,高效分流各类旅游纠纷事项,确保旅游纠纷得到专业高效解决。二是设置3个专业调解工作室。设立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刘宝同消费维权工作室、台儿庄古城派出所和台儿庄古城市场监管所3个调解工作室,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快速响应和精准处理特定类型纠纷,提高了纠纷解决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织密N个基层调解网络。选聘并建设素质过硬、经验丰富和业务精湛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从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台儿庄区联合执法管理单位、派驻单位和古城商户中,选聘86名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调解员深入景区各个角落,现场受理旅游纠纷调解申请,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景区非诉管理的“神经末梢”,形成了实时响应、协同作战、高效化解的良好局面。

(二)构建“3+3+3”联合调解机制。一是畅通多渠道投诉受理机制。依托“枣解决·枣满意”平台、台儿庄古城人民调解委员会、台儿庄古城投诉中心3个旅游纠纷投诉渠道,实现了矛盾纠纷全量汇聚,促进了投诉受理的便捷化,提高了投诉受理的效率。二是建立分级(三级分类)调处机制。将旅游纠纷划分为“黄、橙、红”三级。简单纠纷(黄色等级)由台儿庄古城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一般纠纷(橙色等级)由台儿庄古城各调解工作室进行化解;复杂纠纷(红色等级)由台儿庄古城调委会牵头的由司法行政、业务监管部门和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专业化调解队伍进行处理。三是创新联合调解“三项制度”。建立纠纷易发点排查制度。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深入分析旅游管理风险点和矛盾多发区,提前制定预案。对调处纠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精准推送商家和执法部门,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建立区城联动部门配合制度。台儿庄古城调委会联合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座谈分析会、经验交流会,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协同、区域联动。节假日期间,市区两级职能部门驻台儿庄古城集中办公,统一调度,密切配合,集中受理各类旅游消费咨询和投诉案件,及时化解旅游纠纷,保障台儿庄古城运营安全稳定、文明有序。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设立专项垫付基金,包括商家经营保证金、旅游公司消费争议先行赔付金。明确涉旅纠纷先行垫付的适用条件、经费保障、垫付流程、责任划分和资金追偿等具体内容,形成赔付“先行一步”、服务“快人一步”的调处模式,深受中外游客好评。

(三)打造“宣传+调解+执法”三位一体旅游纠纷预防新机制。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文明旅游、依法维权”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优化调解工作模式。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促使达成和解。将普法依法治理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以案说法、以普促调、以调促宣,构建“普法+调解”模式。三是提升执法服务质效。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执法”工作法,坚持“柔性执法、依法调解”,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普法,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行政执法、合法解决诉求,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守法经营、文明优质服务,让合法合规经营成为自觉行动,有效呵护市场主体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