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古城管委会2018年度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和《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较好的完成了依法履职考核各项任务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工作。一是台儿庄古城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依法履职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靠上抓,领导、协调、指导、督促推进依法履职各项工作。二是2018年年初,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17年度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安排部署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制定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研究推进落实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三是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年度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报告内容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全文公开。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2018年,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参加专题培训、集中自学等形式,领导班子集体学法9次,分别学习了《宪法》、《监察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台儿庄古城管委会被列为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台儿庄古城管委会认真组织学习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召开了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三)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了《枣庄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枣庄台儿庄古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口。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邀请市、台儿庄区法制办及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主任办公会不予研究讨论、不做决策。三是健全了科学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四是健全了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反馈,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今年编制了台儿庄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了执法力量,各部室(单位)人员统筹使用,加强了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两年年审,投资6万元购置了行政执法装备,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人员和技术保障。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印制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汇编,梳理了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制定了《台儿庄古城管委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印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行政执法文书卷宗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了执法案卷评查和卷宗管理,认真梳理了行政执法工作档案,台儿庄古城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规范。
(二)规范了日常执法监管。一是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了食品安全、物价、《办法》专题培训,通过LED政务显示屏播放、执法服务官方微信等平台宣传《办法》,发放《办法》、食品安全、物价明白纸等各类宣传资料1260余份,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不断推向深入,在台儿庄古城营造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加大了执法检查工作力度。2018年,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三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日常检查4次,集中检查5次,随机抽查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960家次。通过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约谈商家负责人、开展调查询问、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消除了问题隐患,督促协调了证照办理,确保入驻商户依法办证、守法经营,提升了景区品质。2018年共查处办结6起价格违法案件,罚没金额12006元、执行到位金额12006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成效。做好了中韩文化交流论坛、中国农民丰收节、山东省第四届武术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开展了“评先树优”活动。印发了《台儿庄古城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创建实施方案》,做好评选创建的动员部署工作;指导督促创建单位和商家按照评比标准,逐项对照,查找薄弱环节,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按照创建标准对业态进行检查,总结创建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引导商家积极整改提高;对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检查验收,评选确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召开命名表彰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古城业态品质提升。
(三)相继出台了古城保护管理规章文件。一是全程参与了《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具体负责《办法》的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召开了2次专题研讨论证会、5次专题立法座谈会,广泛征求省、市、区26个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多达30余次的反复修改完善,高质量地完成了《办法(草案)》的起草,提交古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4月10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办法》。4月29日,李峰市长签发第4号枣庄市人民政府令,并于7月1日起施行。认真筹备《办法》新闻发布会,撰写了系列材料,与市政府新闻办、法制办积极对接,精心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各项会务工作,6月15日,《办法》新闻发布会成功召开。认真做好《办法》实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探索将台儿庄古城城墙外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和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台儿庄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二是具体负责起草了《台儿庄古城店铺装修验收管理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完成了基本框架内容,形成《规定(草案初稿)》;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论证会,从体例结构、条文内容表达的准确严谨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定(草案修改稿)》;《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古城旅游集团公司意见,同时,在古城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古城旅游集团公司反馈的合理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形成《规定(草案审议稿)》,报主任办公会研究。11月16日,召开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原则同意通过《规定(草案审议稿)》。12月11日,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规定》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服务台儿庄古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及时为商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灵活运用柔性执法和说理性执法,采用“帮助指导、督促整改”的办法,逐步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维护繁荣稳定的市场秩序,不仅有效预防了违法事件发生,而且融洽了行政机关和商家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信访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价格争议等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及时处理游客通过来信来访、市长热线、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的意见,在法治框架内依法依规处理、疏导争议纠纷,及时化解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物价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
(三)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健全应诉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遵循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利,规避执法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因素,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2018年,台儿庄古城管委会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019年,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和《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重点从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强日常监管服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推动台儿庄古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