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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02 15:37
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1 毛可可、杨亚洲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 毛可可、杨亚洲 枣古城管罚字[2021]1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2020年12月17日晚上23点30分左右,枣庄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安保部安保人员在巡逻中发现,毛可可、杨亚洲在台儿庄古城小南门清真南寺旁边的月河内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2020年12月18日上午8点40分,枣庄台儿庄古城行政执法大队实地查看了台儿庄古城小南门清真南寺旁边的月河水域附近的现场,收缴了电鱼使用的工具,查获了违法捕捞的活鱼15斤(已放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一)没收渔获物(已放生);(二)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完全履行 2021年1月6日 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
2 枣庄市千里走单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案 枣庄市千里走单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枣古城管罚字[2021]2号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2021年6月1日,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收到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移送的《关于少府酒店一期规划核实问题的函》,反映少府酒店一期(台儿庄古城内南门处)项目在A3西北角多建约12平方米一层建筑(具体面积以处理数据为准)。经查,少府酒店一期A3号楼大约是2012年5月开工建设的,2012年7月建设完成的,工程建设方是枣庄市千里走单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处多建设的平台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2021年6月24日,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认定:关于少府酒店一期A3西北角多建一层建筑物属于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罚款2162.53元,上缴国库。 完全履行 2021年8月3日 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