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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自:山东消防 时间:2025-12-29 09:00

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

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

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修正历程

该条例于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施行,历经2004年、2011年、2015年修订和修正,2025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修订《条例》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安全屏障。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飞速发展, 火灾风险致灾因素增多,基层消防力量薄弱等问题愈发突出,消防工作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监管体制、协作机制需要不断完善以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条例》修订的意义

条例是山东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消防体制改革、破解消防治理痛点难点、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法治保障,标志着山东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入新阶段。条例对于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修订的重点

2025年修订重点包括理顺消防监管体系、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机制、强化灭火救援与消防组织保障、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等内容,旨在适应消防体制改革新要求。

《条例》主要内容(共8章77条)

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是指导我省消防工作的基本法规。条例以八章结构,系统规定了消防工作的关键责任:

【总则】明确消防工作的原则要求;

【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火灾预防】分四节详细规范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工作;

【消防组织】规范消防队伍建设职责和保障范围;

【灭火救援】规范灭火救援的应急响应机制及其保障措施;

【监督管理】明确执法权限与火灾调查程序;

【法律责任】对部分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

条例旨在通过权责清晰的制度设计,全面促进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提升。

这些条文值得关注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有“保障”(25-27条)

新建建筑要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既有建筑(含老旧小区)没有相应场所、设施的应当补建;暂时没有建设条件的,要划分独立安全区域,安装共享充电换电设施、临时充电点。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建、预留、加建有了规范性要求。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更“鲜明”(28、29条)

各单位都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单位委托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不影响单位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公布实施,单位人员都要遵守消防安全要求。

多产权建筑消防消防安全管理有“明规”(35-37条)

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多个产权人、多家单位共用的建筑,要共同明确一个管理人负责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各产权人、使用人对自己使用或管理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并配合管理人对共用设施进行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

整改火灾隐患动用维修资金可“绿通”(39条)

住宅小区存在符合判定标准的重大火灾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维修共用消防设施,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紧急情况维修程序,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电动自行车进楼道、电梯要“处罚”(72条)

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的,对个人可罚款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的,对个人可罚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