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普法宣传

关系你我!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作者: 来自:中国山东网 时间:2024-02-29 15:00

济南: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济南市停车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条例中规定,针对非严管道路违法停车情况,通过电话、短信告知等方式,实行违停10分钟提醒机制,及时提醒劝离违停车辆。针对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均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第一次违法停车行为,实行首违警告。《条例》明确,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给予车辆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同时,明确了残疾人免交停车费的情形。


山东:房屋装修人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房屋装修人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确需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不得用于施工。


除了以上山东新规
还有这些全国新规也将明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