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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开展《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10-10 15: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期,台儿庄古城管委会以《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在古城景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沿着运河去普法”特色法治品牌建设,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落地见效。

一是深耕志愿服务普法,深入推进《条例》法治宣传进景区。工作人员走进古街巷、运河码头、游客服务中心,将法规宣讲与运河漕运历史、古城遗产保护实践深度融合。通过设立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讲解等形式,面向游客、商户解读《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核心条款,重点宣讲大运河遗产范围、保护管控要求、建设限制规定、禁止性行为以及相应法律责任,营造人人知晓《条例》、人人守护运河遗产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创新普法载体,以更活形式打造运河法治教育“实景课堂”。丰富普法形式、活化普法场景,打破传统固定式宣讲模式,依托古城运河资源优势打造行走式法治教育课堂。邀请古城员工、商户代表齐聚一堂,开展《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政府开放日”活动,重点宣讲大运河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相关要求,组织员工和商户乘坐画舫船沿运河开展沉浸式观摩研学,直观感受大运河千年漕运历史与文化底蕴,先后走进古城闸官署、古城检察院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等特色法治阵地,通过实景观摩、现场讲解、案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身临其境接受法治教育,真正实现“边走、边学、边悟”,切实提升全员依法保护、依规履职的法治素养和行动自觉。

三是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筑牢依法护遗履职根基。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纳入干部集中学法、干部讲堂、每周学法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条精读法规条文,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依法保护、依法管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专业能力。

下一步,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将继续以《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完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法治体系,不断深化“沿着运河去普法”品牌建设,推动法治宣传、行政执法、遗产保护和文旅发展同频共振,努力让千年运河文脉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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