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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古城管委会组织召开《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2-29 12:48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8日,台儿庄古城管委会组织召开《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台儿庄区有关部门、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负责同志和台儿庄古城商户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观看了“良法善治——打造古城保护管理台儿庄模式”精品课程,报告了《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抓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进行交流发言,谈体会感受,建言献策,发言踊跃、讨论热烈,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效果。

会议指出,台儿庄古城是我市发展文化旅游业的龙头景区,2006年动议建设,2008年恢复重建,2013年全面建成,成为古城建设和保护的典范,对发展文化旅游、带动城市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台儿庄古城重建伊始,市委市政府就将“立法、申遗、上市”列为台儿庄古城发展的三大任务,并为之不懈努力。做好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会议强调,为立法保护台儿庄古城,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依法保护管理台儿庄古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依法保护管理台儿庄古城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自觉和担当,把保护管理台儿庄古城的事业推向前进。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协调联动,奋力开创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管理新局面,形成依法保护管理台儿庄古城的执法监管合力。要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把法治贯穿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工作的始终,抓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贯彻实施,以良法善治服务保障台儿庄古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实施贡献台儿庄古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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