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4月28日,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台儿庄区政府、台儿庄区有关部门、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儿庄古城执法管理联合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议指出,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使得立法保护台儿庄古城有法可依。2015年6月18日,省政府批复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在台儿庄古城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台儿庄古城实行联合执法,是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和台儿庄区政府共同从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条现实可行的执法路径,这一成功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已被《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固定了下来。当前最重要的就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一项好的工作制度、机制贯彻执行并长期坚持下去。
会议要求,要树立“整体一盘棋”、“城区一家”的理念,齐心协力、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台儿庄区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联合执法办公工作,做到联合执法人员固定、联合执法时间固定、联合执法主题明确,推进联合执法实质化,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监管,形成信息共享、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重点工作突破年”要求,开展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把台儿庄古城联合执法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全力服务台儿庄古城的高质量发展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