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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赴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开展《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8-02 09:05

为全面了解《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2019年7月31日,市司法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立法评估组赴台儿庄古城管委会,组织开展了《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实地了解《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立法评估组前往台儿庄古城管委会与台儿庄区政府有关部门执法管理联合办公地点、台儿庄古城景区实地查看工作情况,并组织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台儿庄区政府有关部门、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台儿庄古城管委会汇报了《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公司汇报了台儿庄古城运营情况,台儿庄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一致认为《办法》总体制度设计科学合理,为加强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深化,需要对有关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以保障台儿庄古城的健康繁荣发展。

立法评估组表示,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是客观全面地了解规章实施情况,切实推动规章实施和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立法评估组将认真总结《办法》实施后的成效,梳理汇总有关意见建议,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完善制度设计措施,全面做好《办法》修改完善的各项工作。